绩溪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绩溪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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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码实价才是真实惠

2012-09-28   作者:胡晓映   浏览:3852

 

明码实价才是真实惠
----绩溪县消协联合物价局开展“明码实价示范店”创建活动
为了规范企业价格行为,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营造放心省心舒心的和谐消费环境,近期,县消费者协会联合物价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明码实价示范店”创建活动,并推荐4户明码实价示范店,分别为绩溪县阳光实业有限公司—阳光超市、台客隆连锁超市有限公司绩溪店、绩溪县百姓医药有限公司华阳总店、绩溪县健民大药房。
活动首先要求推荐企业坚持“依法明码标价、诚信经营”的理念,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实行明码标价,做到价签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收取任何未予明示的费用,使用统一监制的标价签或价目表,价格变动及时调整价签内容。商品和服务标价率、合格率均达100%。 二是要求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合理制定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正确行使自主定价权利,不利用虚假的或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三是要求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消费者提供质价相符的商品和服务,自觉接受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一年内无重大价格投诉,经考核验收合格。
通过推行明码实价,希望广大经营者在规范价格行为的同时,转变经营理念和促销形式,做到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合理定价。同时希望广大消费者也要更新消费观念,做到理性消费,要选择到质量有保证,价格公开合理、诚信度高,服务态度好的企业去消费。不要盲目地冲着商家打折促销活动而冲动消费,要多了解市场价格行情。另外,遇到价格矛盾和纠纷时,发现价格违法行为时,可随时拨打12315,并注意保存好消费凭证,以便相关部门及时查处,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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