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黄金周即将来临,根据往年消协在“十一”期间的受理投诉情况,阜南县消协特发布“十一”消费警示,提醒市民在节日期间外出购物、就餐、旅游的同时当心落入消费陷阱。
旅游方面:
县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十一”出游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一、选择证照齐全的旅行社。要选择业绩好、操作规范、诚实守信、服务质量与信誉好的旅行社签订合同,一定要注意与消费者签订合同的主体不能是旅行社的门市部。报名参团旅游,要查看对方是否有旅游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工商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而且证、照的名称及经营范围是否一致。选择出境旅游时,要确认旅行社是否具有经营出境旅游的资格。
二、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参团旅游要与旅行社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明确约定好旅游行程及其他事项,包括往返的时间及交通工具、每日具体游览的景点、乘坐的交通工具、住宿和餐饮标准,要特别留意是否提供全程导游服务、观光购物的时间是否恰当、自费项目是否明确,要明确入住的具体地点,一些旅行社虽然对游客承诺入住三星或四星级宾馆,可实际上地处偏僻,旅行质量会大打折扣。在签订旅游合同时要注意合同细节,逐项约定。最好购买旅游意外保险。付团费、保险费后应索取正式发票。
三、重视安全。自行外出旅游要选择正规的旅社住宿,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自驾车应选择在正规停车场停放车辆,并索取保管凭据。到景点游览先问清价格才进入,以防过后漫天要价。外出旅游注意饮食安全,对街头、旅游景点的当地特色小吃要谨慎选择。
购物方面:
消费者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理性对待节日期间令人眼花缭乱的优惠促销活动。
一、提防打折、返券陷阱。消费者要学会理性消费。返券销售并非真正实惠,而是吸引消费者循环购买,而且限制还很多。还有些商家抬高原价或宣称某些商品不在活动之内,这显然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二、注意“赠送”。“买一赠一”是经营者惯用的手段,把残次品、劣质品或过期品作为奖品赠给消费者,这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三、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要货比三家,购物后保存票据,一旦发生纠纷可以作为维权依据。
餐饮方面:
“十一”也是餐饮黄金周。消费者在注意就餐卫生安全外,要树立适度消费、合理消费的观念。
一、选择信誉好的酒楼、餐厅。
二、就餐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照看好自身边的小孩,以防意外发生。
三、索要发票。注意保全相关证据,消费者一旦遇到被侵权的情况,应及时与经营者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有关行政部门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