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秋、国庆“双节”的临近,外出旅游成为人们近期的消费热点。由于今年的“黄金周”与往年有所不同,一是中秋、国庆相连,假期较长,掀起一股旅游热潮;二是今年刚开始实行重大节假日高速公路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打算自驾外出旅游的人数激增。为了保证广大消费者旅游时的消费安全,阜阳市消费者协会特发布“双节”旅游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外出旅游注意事项:
1、选择正规旅行社。报名参团时应务必查看旅行社是否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认真核对其证、照的名称及经营范围是否一致。参加出境旅游的,还应查看旅行社是否有国家旅游局颁发的《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
2、签订规范的合同。消费者在出行前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文本合同。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旅游行程,包括乘坐的交通工具、住宿标准、餐饮标准、游览景点、娱乐标准、购物次数、旅游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及出现纠纷的解决方式等。
3、防止陷阱。消费者在旅游时要擦亮眼睛,防止陷入“零团费”低价陷阱、旅行社“口头承诺”虚假宣传陷阱、“老乡店”购物陷阱、宗教景点“高价进香”陷阱、景区缩水陷阱、强迫购物陷阱、“拼团或转团”陷阱等。
4、了解、尊重习俗。消费者在旅游时要了解、尊重当地特别是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如遇当地人邀请参与游玩,应与导游沟通清楚,了解哪些项目免费,哪些项目是收费的,以免出现“对完歌要掏钱”的情况。
5、理智购物。在景点购物时,要货比三家、辨析真伪后,再以合适的价格购买。在付款前,一定要确保交易时与售货员做出的口头承诺都清楚列明在发票上,并且要检查商品,确保货品完好无损,配件齐全,特别注意提货时防止货品掉包。
6、安心自驾游。由于今年国庆节日期间高速公路将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很多消费者会选择自驾出游,在此提醒消费者要合理安排出行时间,避开车流高峰;带齐车辆证照;加油、停车要到正规场所;如果消费者是租的车,那么租车合同条款的签订一定要详细。此外,对于参加旅行社自驾旅游的消费者同样也要注意合同的签订,细化权责,书面成文,这样就能减少争议带来的烦恼。
7、注意保存消费凭证。旅行社收费发票、景点门票、旅游途中购物发票等消费凭证是消费者维权的必要证据,消费者应妥善保管好。尤其对旅行社途中擅自更改项目所产生的费用,更要索取发票,以便发生纠纷时为申诉举报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