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两节将至,太和县消费者协会针对近期我县消费市场出现的投诉热点和难点问题,并结合往年投诉的情况,向社会发布以下消费警示。
一、消费者要选择证照齐全、信誉度高的商家进行消费,这是避免消费纠纷的最重要一步。
二、消费者在选择商品或服务时,要“货比三家”,不要轻信导购员的口头承诺。对于商家与消费者达成的承诺,一定要在购物单据上注明,防止日后维权证据缺失。
三、对于商家的各类打折、送券活动,消费者一定要仔细咨询活动细则和用券条件,根据自身实际参加购物活动。
四、一旦消费者准备购买某种商品时,最好当场验货、调试,确认无误后让商家开具发票及相关保修凭证。
五、由于“两节”期间餐饮、娱乐活动比往常有较大的增长,消费者在预定房间时,最好向商家缴纳一笔带有惩罚性赔偿性质的定金,防止商家违约。
六、在“两节”期间消费者购买的商品若产生质量问题,要及时向商家提出或向有关维权部门投诉,防止商家人为拖过“三包”期,损害了自身的合法权益。即使厂家客户服务中心放假,消费者也要留有证据,以便日后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