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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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两节消费警示

2012-09-20   来源:城关分会   作者:吴丹丹   浏览:2868

 

 
    中秋国庆双节来临,购物、旅游将呈现消费高潮,各种促销活动也纷纷登场,让消费者无所适从。为此,石台县消协城关分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出门旅游要签合同、注意安全
    出游前一定要到正规的旅行社去报名,了解自己的旅行行程,交适量的保险费,了解当前的最新的旅游政策,同时一定不要忘记签订旅游合同,好让您的旅途有法律的保障。选择出门旅游一是要选择有营业执照的、信誉度好的旅行社,要签订正规的旅游合同;二是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在出游前最好为自己购买一份旅游意外保险;三是要注意饮食安全,防止不科学的饮食习惯造成身体不适或疾病;四是到山区或地形复杂的地方旅游,要防滑、防跌、防迷失。选择私家车出门探亲、访友和旅游的消费者,一是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别忘了驾驶执照;二是备齐出门的物品,包括一些应急的药品;三是注意安全、休息好,千万别开疲劳车。
    在旅游过程中,一旦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请及时到当地工商部门、消协、旅游等部门投诉,也可以向相关行政部门申诉,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二 、购买商品要理性、看清包装
    消费者在节日购物时不要被眼花缭乱的商品所迷惑,一定要理性,最好选择信誉度好的商店或大型超市进行购物。消费者在购买或食用定型包装食品时,要注意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单位等包装标识,是否过期,是否有QS标识,食品颜色过于鲜艳、过于晶莹剔透的应慎重选购,要从正规渠道购买食品,同时保留购物凭证。外出进餐时,要看餐饮单位是否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食品卫生许可证等合法营业的证件。慎重购买流动摊贩销售的食品。消费者在购物时不要忘记索要发票或有关收据,在遭遇侵权时要及时到有关部门申诉或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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