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整合维权资源,加大维权力度,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和消费者协会各自职能优势,把解决消费纠纷的诉讼途径和调解途径有机结合起来,八公山区消协与八公山区人民法院近日建立了消费者权益纠纷“诉调”衔接工作机制。
八公山区消协与八公山区法院针对消协在调解消费维权案件中缺乏强制手段,以致在一些案件中消费者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护的现状,就如何建立诉调衔接工作机制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探讨,并决定建立区消协和区法院诉调衔接工作机制。这一机制内容包括:实行消协与法院同步立案以提高工作效率;对消协制作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进行司法确认后的调解协议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成立消费者权益纠纷诉调对接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指导诉调衔接工作更好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