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1日吴先生在凤城大道某五金机电公司购买了一款电锤,23日在空中作业时,电锤塑料柄突然断裂,吴某毫无防备,跌落下来,以致胳膊骨折住院治疗。吴某妻子多次前往该公司协商赔偿问题,但公司老板以断裂的手柄和其他电锤款式不同为由,认为手柄是另外安装的,公司不负责。吴某妻子无奈于第二天到县消协投诉。
县消协工作人员认真听取了双方陈述,并开展调查。吴某有完整的购物发票可以证明电锤确系该公司出售,手柄断裂该公司应承担责任,但由于吴某在使用过程中加大钻头使用,可能存在压力过大的因素,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经调解协商该公司给予吴某更换新手柄,并赔偿2000元医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