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消协根据《消法》第32条关于“就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的规定,就肥东县城于8月28日开始出现的“浑水现象”向肥东县自来水厂进行查询,查询结果是县10万m3/d城市供水工程于2012年8月25日投入试运营,同时对新建输水管道进行冲洗、消毒,经过三天的处理,28日正式于老管网连接供水,由于新建水厂水压较大,水流冲击县城老管沉积物造成部分片区出现浑水现象,针对“浑水现象”水厂已采取以下措施:
1、28日起打开各供水主管道上的消防栓和排污阀,排放浑水;
2、重新启动老厂生产设备,保障正常供水;
3、关闭新管道与城区老管道交接处阀门,全面排查并解决造成浑水的隐患问题;
4、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告之用户浑水的原因,并向用户致歉;
5、减免本月用户1吨水费。
29日下午起县城大部分居民家中水质已恢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