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份出的销货单到现在竟然都没有给货,你们一定要帮帮我们!”刚见到我们的工作人员这对夫妻就急切的倾诉着,在我们的安慰下,这对投诉人慢慢的道出了事情的原委。
投诉人姓张,住在县城外一小村庄里,常年靠出外打工维生,家有一年迈的母亲。母亲体弱多病,却听信了别人所说的某知名品牌保健品可以改善病症,近一年来在该品牌店已购买了几万元的物品,今年3月28日又购买了两瓶名为沙蒜的保健品,付款后被告之暂时无货,店家同时也给开具了欠货单。可这张欠货单一拖就拖了近半年,中间多次去拿货一直被告之没有货。现在张某的母亲已奄奄一息卧床不起,而店家只答应只能调换其他货却不予退款,这可让张某一家气得不轻。
我们当即联系了该店店主前来调解处理,在调解现场,投诉人情绪异常激动,店主却反复以公司内部的各种清算制度和管理规定为由不愿作退款处理,现场气氛异常紧张,经过我工作人员对《消法》中消费者权利和经营者义务的相关规定的解说,并结合这起事件发生的起末及影响,义正言辞,店主终于同意立即办理退款手续,投诉人也终于露出了会心的笑容。
一起迟到的保健品投诉案已经处理完毕,但冷静下来后我们的心情并不平静。对于这起投诉,我们感到更纠心的是目前保健品市场的监管环境和现在农村中那些被蒙蔽的老人们,一是保健品能否发挥其保健的作用真正的为大众百姓造福,二是那些无助的老人何时才能擦亮双眼真正的辨别是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