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消费者协会发布2012消费警示
(第三期)
暑期到来,大量的学生外出旅行给旅游市场迎来一个相对高峰期。临泉县消费者协会提醒旅客:暑期旅游注意六个事项。提示消费者预防随时可能发生的各种意外。
1. 选择正规旅行社
选择服务信誉好、证照齐全的旅行社。选择旅行社之前要多咨询,掌握各个旅行社的基本情况,选择一家资格合法、规模较大、管理规范、员工素质高、服务措施完善、经营实力雄厚的旅行社。建议游客在选择旅行社时,要考虑其质量和信誉,切记不要被价格牵着走。
2. 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
游客最好选择行业主管部门监制的正式合同文本。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旅行的时间和行程安排、所乘交通工具及档次。旅行的吃、住档次和标准。应明确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名称,需要游客另行付费的项目及价格,游客应当交纳的旅游费用及交纳方式等。对旅行社自行制定的不公平格式合同还可以拒签。
3、购买旅游意外险
旅行前,消费者一定要查看是否有旅行社与保险公司签订的针对此次旅游的《意外保险合同》,为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提供保障。
4、景点购物莫要盲从
在异地购物不要盲目轻信别人,切忌冲动从众,要相信自己的判断、管住自己的钱袋,景区内、路边店尽量做到店可进,物可不买或少买。即使要购买,也应该选择信誉较好的正规商场。。
5、保存好消费凭证
旅行社收费发票、景点门票、旅游途中购物发票等消费凭证是消费者维权的必要证据,消费者应妥善保管好。尤其对旅行社途中擅自更改项目所产生的费用,更要索取发票,以便为发生纠纷时投诉举报提供依据。
6、遇到侵权及时投诉
在旅游过程中,一旦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请及时到当地消费者组织或旅游主管部门投诉,也可向相关行政部门申诉,还可以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