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合法履行消费者协会理事会法定工作职责,8月17日下午,蚌埠市消费者协会召开第二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大会审议并通过了《蚌埠市消费者协会章程修改情况说明》、《蚌埠市消费者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蚌埠市消费者协会第三届理事会推举办法(草案)》、《蚌埠市消费者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组成单位和人选说明(草案)》以及《蚌埠市消费者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组成单位和理事名单(草案)》。

就做好新一届理事会换届工作,蚌埠市消费者协会会长王斌同志在会上指出,消费维权工作需要各单位发挥作用,二届理事会组成单位已不能适应新形势需要,根据消法规定,必须做好换届工作;就如何做好换届工作,王斌局长强调,新一届理事会换届工作必须按照程序规定履行、组织构成要覆盖消费维权职能单位,将来能充分发挥消协组织机构作用,为消费者提供更有利的维权保障;各与会人员要抓好细节,保证质量,确保新一届理事会换届高标准,高质量的圆满完成、各理事单位,特别是本系统要积极配合,支持换届工作,共同出主意、想办法,利用有利资源开展工作,认真积极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按职责认真抓好落实。
市消协第二届理事会已经圆满完成各项任务,新一届理事会一定能够更加出色地履行好各项职能,为我市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及稳定再创佳绩、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