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芜湖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首 页|维权动态|放心消费创建|组织·人物|理论研究|消保委公告|消费警示
镜湖区消保委弋江区消保委鸠江区消保委湾沚区消保委繁昌县消保委南陵县消保委无为市消保委开发区消保委
当前位置:安徽315>江淮维权>芜湖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保委公告

关于开展推荐安徽省第九届诚信单位(示范)活动的通知

2012-07-17   作者:芜湖市消费者协会   浏览:5231

关于开展推荐安徽省第九届诚信单位(示范)

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消协、相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消费者协会下发的《关于开展安徽省第九届“诚信单位(示范)”推荐活动的通知》(皖消协字〔201212号)精神,经市消协研究决定,自今年7月至12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省级诚信单位(示范)”的推荐活动,现将有关推荐活动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省消协制定的《安徽省消费者协会“诚信单位(示范)”推荐办法》组织推荐活动;

二、申报诚信单位的企业,应在市级诚信单位、市工商局消费者维权服务站、市消协企业联络站中产生;

三、在2011-2012年度内,被行政执法部门处罚过的企业不得推荐;

四、食品经营企业不得推荐;

五、被推荐企业单位的申报材料于2012812日前报送至市消协,820831由市消协进行初审。

市消协联系人:徐湧、肖伟

联系电话:0553-50190300553-5019031(传真)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七日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