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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消协发布消费警示11:邮购商品要先验收后签字

2012-08-14   来源:宣州区消费者协会   作者:桂仁刚   浏览:3577

 

邮购商品要先验收后签字
 
自2012年5月1日起,《快递服务》系列国家标准已在全国正式实施,客户可以要求先拆包验收再签字。同时,宣州区消协在此提醒消费者在邮购商品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对特殊商品,消费者在进行邮购时,要与速递企业达成书面形式的特殊约定,如保价约定等,以免出现赔偿标准难以确定的问题;
二、接收邮件进行验货时,尽量要求送件人在场,因为很多速递企业为了免责,都要求收件人先进行签收,一旦签收邮件,速递企业对邮件所承担的责任就转移给了收件人,当收件人打开邮件对邮件有异议,速递企业多数不会主动承担责任;
三、向经营者索要发票,并要求在发票上写明产品型号、数量;
四、在挑选经营者时,要尽量通过多方面了解经营者,选择信誉度高、差评少的经营者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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