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当前位置:安徽315>江淮维权>阜阳市>太和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维权动态

太和县消费者协会组织“诚信单位(示范)”推荐工作进展顺利

2012-08-10   来源:太和县消费者协会   作者:昕靓   浏览:1946

 

太和县消费者协会
组织“诚信单位(示范)”推荐工作进展顺利
 
为切实做好安徽省第九届、阜阳市第六届“诚信单位(示范)”推荐评选工作,太和县消协于7月25日下发了太消协字【2012】08号《关于开展安徽省第九届、阜阳市第六届、太和县第三届“诚信单位(示范)”推荐活动的通知》,利用3.15短信平台,将推荐活动信息编制成“消协公告”发送到75家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移动电话上。召开基层工商所、消协分会负责人会议,认真学习了市消协阜消协字[2012] 14号文件精神,并对有关要求进行了部署。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安排布署,广泛宣传发动,组织消协办公室全体人员,进行了认真学习,吃透文件精神,把握精神实质,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抓好落实。正式在我县启动此次推荐活动,经过10天的广泛宣传、动员、自荐、推荐、申报,收到了符合条件的24家企业的申报材料。目前已顺利完成了企业申报工作,
     二是及时向各工商所、消协分会、商品服务企事业单位转发了市消协文件,搞好本届诚信单位的推荐参评工作。要求各工商所、消协分会在本辖区内做好企业自荐、推荐和申报工作。对那些经济效益较好、诚信经营、消费者满意度高的企业,进行认真筛选上报。要求做到优中选优、宁缺勿滥。
     三是上门指导企业的自荐、推荐工作,召开 “诚信承诺联盟”入盟单位以及有关企业负责人会议,对省级第九届、市级第六届“诚信单位(示范)”的标准、条件、程序进行部署。8月2日,召集推荐上报的企业单位传达了市消协阜消协字[2012]14 号文件精神,对照申报安徽省第九届、阜阳市第六届诚信单位的标准、条件,全面部署了安徽省第九届、阜阳市第六届诚信单位的推荐参评工作。省级“诚信单位(示范)”5家;市级“诚信单位(示范)”8家,分别与8月8日上报市消协,县级“诚信单位(示范),11家进入复核阶段。
     通过会议的召开,使各参会单位领会了申报参评诚信单位的重要性,对省第九届、市第六届“诚信单位(示范)”这项荣誉有了更新的认识。诚信单位推荐活动的开展,将促进企业诚信经营,拉动诚信消费,推动太和县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深入发展。【昕靓】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