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明光市消费者协会快速调处一起蛋糕发霉消费纠纷,消费者获赔129.8元。
2012年7月20日,明光三中学生柏同学和好友一起在明光市某超市购买了2个小蛋糕,蛋糕名称为永和圆形鲜果蛋糕,价格均为5.9元。两人吃到一半时,在蛋糕上面的水果表面发现一些灰色小霉斑。两人感到十分恶心,遂来到明光市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要求超市给自己一个合理的说法。
接到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现场检查了柏同学带来的购物发票及蛋糕,确认了柏同学的投诉,蛋糕表面的水果上确有发霉的现象。消协工作人员直接联系了超市负责人王经理。王经理快速赶到消协办公室,仔细查看了蛋糕上的灰色霉斑,表示将按照消协意见进行整改,严肃处理相关人员。消协工作人员要求超市立即退掉两位同学所购蛋糕费用,并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给予十倍的赔偿,共计129.8元。王经理表示认可。临走时,消协工作人员告诫两位同学,如出现食物中毒等症状,要及时前往医院检查,妥善保存就医发票,并要求医生开具相关证明,以便后期维权。最终,柏同学及其好友获赔129.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