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为生活消费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权益受《消法》保护;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其行为受《消法》规范。”
八一前夕,受黄山市武警支队邀请,黄山市消协秘书长兰文军与武警支队战士畅谈消费维权以及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兰文军紧扣2012年中消协“消费与安全”主题,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战士们重点讲解了消费者拥有的各项权益,以及遇到消费纠纷时应注意的问题。讲座结束后,武警战士还就维权通道、发票等问题与兰文军进行了互动。
黄山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