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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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7天修5次 消协调解终退货

2012-07-26   来源:寿县消协   作者:杨辉 杨国光   浏览:2644

   今年6月7日,消费者柏某从寿县寿春镇南门外农机经营户李某处购买一台拖拉机,价值4.4万元。从6月10日起,拖拉机开始出现电瓶故障。至6月13日,李某安排维修人员先后维修了5次。在第5次维修时,柏某对拖拉机的质量感到不信任,要求退货。李某听说后表示拒绝退货。为此,双方互不相让,争执不休。柏某一气之下将经营户的维修人员质留。李某只好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报警。在警方的调解下,维修人脱离了现场,但柏某求退货的诉求没有得到解决。6月14日上午,柏某向寿县消费者协会投诉。
   寿县消协受理此案后,立即安排南关消协分会进行调查处理。在调查经营户李某时,他承认拖拉机电瓶连续5次出现故障,但是认为电瓶不属于拖拉机的主要部件,只愿维修,不愿意退货。而投诉人认为,他购买的拖拉机在第一个作业季开始30日内,产品因同一一般质量问题累计修理4次后,又出现同一质量问题,说明拖拉机的质量存在问题,坚持要求退货。为此,双方一度陷入僵局。
   为了妥善解决消费争议,南关消协分会工作人员向经营户李某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法制宣传,认真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并劝其换位思考,最终经营户李某同意办理退货。日前,李某已将拖拉机购货款4.4万元送到柏某手中。柏某对南关消协分会的处理结果表示十分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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