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家住南陵县的宗女士拨打12315申诉举报电话,要求工商部门出面协调为其更换刚购五天的电动车。
籍山消协分会人员迅速联系宗女士了解事情详细经过。经了解,宗女士于7月21日在南陵县某电动车专卖店购买 “雅迪”电动车一台,用了不到五天就出了故障,与销售商联系后检测得知是供电接头引发的故障,宗女士当场提出要求更换,销售商不同意,只愿意为其免费维修,双方发生纠纷。
消协分会人员又与销售商取得了联系,销售商认可宗女士的说法,但仍然坚持为其免费维修,不同意为其更换。消协分会人员向其指出根据《安徽省电动自行车消费争议解决办法》第十一条“电动自行车售出之日起七日内,发生性能故障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可以选择修理、换货或退货”,宗女士提出的换货要求是合理合法的,销售商应为其更换。经过调解,销售商为宗女士免费更换了一台雅迪电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