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生命寿险公司及时理赔显真情
七月中旬,生命寿险公司接到报案称,保户巢湖市夏阁镇万山行政村村民李俊林于2011年10月晚骑车回家途中不慎意外摔入山沟身故。李先生生前在生命寿险公司投保了一份《生命红上红两全保险》,保费金额37111元。
该公司接到报案后迅速组织人员展开调查工作,在当地公安局派出所的协助下了解死亡的真实原因,走访村民了解其家庭成员及投保情况。据调查了解,家中现只剩下一位年迈体弱的妻子和精神残疾的儿子,女儿长年在外打工,家境非常困难。事发后,家人在整理其遗物时发现一份生命寿险公司的保险单,遂向公司报案并申请赔偿。经过调查取证核实情况后,根据保险合同条款约定,生命寿险公司向因意外伤害致身故的李先生的保险受益人一次性给付保险金额两倍的人身事故理赔金7.4万元。保险赔偿虽然不能挽回死者生命,但能给家人带来一份真情和精神的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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