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贵池区消协池口分会成功调解一起消费者所购镶金玉佛在保修过程中致损的投诉,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70元。
消费者伍女士投诉称:她2010年11月在本市某大型商场花费3070元购买的一块大佛造型的镶金玉,今年6月底上面的挂件扣环断了,因当初购买时商场承诺该商品是终生免费维修,她便将这块镶金玉佛交给该商场营业员转到厂家维修。日前,从商场营业员手中拿回挂件扣环修好的玉佛时,发现玉佛的一只耳朵竟被弄裂,于是,她要求商场赔偿。但商场方面认为该玉佛耳朵开裂是她自己造成的,拒绝赔偿。她据理力争地说,她当时将玉佛交到营业员手上时,根本就没有开裂,营业员当时也仔细看了,如果佛耳开裂,营业员一定会当场提出,可营业员什么也没有说!双方为此吵得不可开交!无奈之下,她只好投诉到池口消协分会。
池口消协分会负责人立即受理了该起投诉,及时召集商场负责人和当事营业员来消协分会调查了解情况,并仔细观察了玉佛,发现玉佛一侧的耳朵的确开裂。该消协经分析认为,投诉人当时在将玉佛交给商场营业员要求修理挂件扣环时,营业员经过检查,当场没有提出此问题,可以认为她默认了该玉佛仅挂件扣环一处损坏,没有发现其他方面问题。待玉佛挂件扣环修好后,营业员将玉佛交还消费者时,消费者马上发现玉佛耳朵开裂,可以证明不是消费者的责任,应由售后服务方负责。经过多轮调解,商场负责人终于同意为消费者伍女士调换一块同款式镶金玉佛,为伍女士挽回了3070元的经济损失。
在此,贵池区消协警示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
消费者在购买的商品损坏后要求经营者维修时,双方在交接该商品的过程中必须认真仔细地检查该商品损坏的处数和损坏程度,并当场记录,双方确认后签字认可,以避免可能出现的此类麻烦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