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份,六安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和市消协共接受消费者申(投)诉、举报、咨询315件,受理消费者申(投)诉167件,办结157件,办结率94.01%,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8003元;受理举报18件,办结18件,办结率100.00%;受理咨询129件;受理建议1件。投诉量与上月、去年同期相比见表一、表二:
本月与上月升降情况对照表(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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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项目 |
5月份 |
6月份 |
升降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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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投诉 |
申诉(件) |
175 |
167 |
-4.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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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件) |
156 |
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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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率(%) |
89.14 |
94.01 |
+4.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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挽回损失(万元) |
46150 |
108003 |
+13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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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举报(件) |
22 |
18 |
-1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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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人次) |
140 |
129 |
-7.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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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与去年同期升降情况对照表(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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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项目 |
2011年6月 |
2012年6月 |
升降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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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申诉(件) |
141 |
167 |
+18.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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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件) |
122 |
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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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率(%) |
86.52 |
94.01 |
+7.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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挽回损失(万元) |
21923 |
108003 |
+39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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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举报(件) |
27 |
18 |
-3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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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人次) |
172 |
129 |
-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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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月份申(投)诉基本情况
本月申(投)诉量与上月相比,降幅达4.57%,比去年同期增加18.44%。位居前三位申(投)诉的依次是:家用电子电器类23件(占总投诉量13.77%)、日用百货类18件(占总投诉量10.78%)、修理维护服务类11件(占总投诉量6.59%)。见表三。
6月份受理申诉类别位居前列分析表(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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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时 间 分 类 |
5月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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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件) |
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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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家用电子电器 |
23 |
13.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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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日用百货 |
18 |
10.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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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修理维护服务类 |
11 |
6.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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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位申诉总量 |
52 |
3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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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月份申(投)诉的主要特点
(一)本月受理商品消费类申(投)诉114件,较上月增加了2.7%,与去年同比增加了8.57%。
本月商品消费申(投)诉主要集中在家用电子电器类、家用机械类、日用百货类方面,三者申(投)诉量一共58件,占本月受理商品申诉总量的34.73%。本月家用电子电器类申诉共受理23件,其中以手机质量问题的申(投)诉依然居高,共有12件。日用百货类中的服装类申诉最多,共有4件,反映的主要问题集中在质量及服务态度方面。
(二)本月受理服务类消费申(投)诉53件,较上月降低了17.19%,与去年同比增加了47.22%。
本月服务消费申(投)诉主要集中在修理维护服务类、电信服务类、公共设施服务方面,三者申(投)诉量占本月受理申(投)诉总量的52.83%。本月修理维护服务类申诉最多,共受理11件,反映的主要问题有移动手机的售后服务不及时,故意拖延时间、服务态度差等。
(三)6月份以来,修理服务类申(投)诉频发,家用电器的三包维修成为本期申(投)诉热点。
夏季调温电器商品申(投)诉涨幅明显。进入夏季以来,空调、冰箱等调温电器产品投诉案件大幅增加,制冷电器销量的急剧上升,作为夏季家用电器消费重点的空调和电冰箱的消费纠纷也开始增多。空调主要问题涉及不制冷、主机往外漏水,噪声大,零部件损坏,实物与样机不符,型号不一致等问题。
因此我们建议消费者:a、不要盲目追求低价位,选择信誉好的经销商,购买具有多年市场经验的名牌产品;在收货时应检查空调器是否完好、随机文件和附件是否齐全;待装空调器是否附有生产厂产品合格证、保修卡和安全认证标志。
b、安装空调有标准,要请有资质的工人安装。安装完毕后,应与安装工人共同填写安装凭证单,签字备案,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试运行。
c、维修时,消费者要在场,防止不法维修商偷梁换柱。
三、消费维权案例
u 购买保险被忽悠 工商调解化干戈
【案情简介】近日,
【处理过程及结果】我中心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仔细查看了
u “行货”变身“港货” 侵权应当担责
【案情简介】花了正品的价钱,却购买了一部被称作“港货”的手机,而且国内售后服务无保障。近日,消
据了解,
【处理过程及结果】接到投诉后,金安区工商局执法人员介入调查。从信息产业部网站查询手机串号看,该款手机确实是iPhone 4S产品。但是,从手机标志看,该款手机销售区域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内行货则指由正规渠道从国外原厂进货以及厂商在中国内地工厂生产的手机。国内行货的最大优点就是可享受全国联保,享有厂商承诺的“三包”及售后服务。针对上述情况,执法人员指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手机虽然已经使用了4个多月,但消费者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港货”,而且,“港货”在国内目前没有售后服务,消费者的实际权益受到了侵害,经营者理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为此,手机店经理当面向消费者表达了歉意,消费者也相应作了让步。经执法人员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手机商家全额退款,并赔偿消费者2600元,双方互不追究其他责任。
u 商家送货偷梁换柱 工商维权讨回公道
【案情简介】
【处理过程及结果】接到消费者申诉后,工商执法人员立即与
u “毛片”归属起纠纷 握手言和化矛盾
【案情简介】近日,
【处理过程及结果】工作人员受理投诉后,对
在此,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去摄影店摄影时要与摄影店签订合同,对价格、服务内容、毛片是否免费提供等问题进行明确约定。事后一旦发生纠纷,可作为维权的依据。
四、 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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² 夏季是食品安全事故高发季节。为切实加强流通环节食品消费安全监管,营造放心、健康的食品市场消费环境,六安市工商局于5月底至6月,开展了“六一”“端午”中高考和夏季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² 为进一步规范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行为,六安市工商局于6月份出台了《六安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示范点评选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