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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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消协蓉东分会成功调解一起饮料消费纠纷

2012-07-17   作者:彭静   浏览:2284

   7月13下午,青阳工商局蓉东工商所、蓉东消协分会接到一罗姓消费者打来的投诉电话,称其在我所辖区文庙商城一家商店内购买一罐某品牌汽水,饮用后出现肠胃不适,去医院就诊后,找商家理论,未果时,便打电话请工商部门帮助其维权。

      接诉后,郭金明所长即刻带工商干部前去现场了解。经调查,该消费者罗某在打开饮料时并未发现该罐饮料有何不妥,快喝完时,才觉似有漏水状况,此时,罗某才看下罐底部,发现该汽水罐底部显磨旧状,略有破损痕迹,空罐观察,有一小孔。出现不适症状后,于是找到商家协商处理,但未能达成一致协议。经过工商干部耐心调解,在与双方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后,供货商自动赔偿消费者1000元。
      在此,蓉东消协分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饮料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1)软包装饮料应没有胀气现象。
   (2)商标内容完整,品名、厂名、厂址、容量、主要成分、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等应清晰可见。
   (3)果汁原汁、果汁饮料、果汁汽水应具有与新鲜水果近似的色泽。
   (4)饮料应香气柔和,无刺鼻感。
   (5)各种饮料应酸甜适宜,不应有异味。如果出现苦味、涩味、酒味(含酒精饮料除外)等异味时,表示已变质。
   (6)正常碳酸饮料和果味饮料液汁应清澈透明,无杂质、不混浊、无沉淀。果汁饮料因加入了果汁和乳浊香精,可能有一定混浊度,但应均匀一致不分层,无悬浮物和沉淀。果汁原汁只允许有少量果肉沉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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