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轮胎易断裂 消协调解终赔偿
【案情简介】
肥东县马湖乡的黄廷海于2012年3月19日在肥东源正农业机械销售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台千里牛牌90系列轮式拖拉机,2012年5月17日,
【处理过程及结果】
消协了解情况后,及时展开调查,积极联系机械销售公司和生产厂商对消费者的情况进行沟通,刚开始销售公司一口咬定消费者有人为操作不当原因,不能给予三包,并表示已经经过技术人员鉴定,属于不合理外力所致,消费者应该承担责任,而轮胎在购买的农机三包书当中也有明确说明,如有人为损害情况,不予三包。消协在沟通多次后无果,最终约见消费者、销售公司、生产厂商三方在消协面对面坦诚沟通,消除分歧。厂商表示赔偿要有相关情况说明才能层层上报,最终批复才可给予赔偿,对
【案例评析】
本案为一起典型的关于农用机械销售售后服务的投诉,农民在购买大型农用机械后,往往对售后服务及如何正确操作农机、保养机械存在误区,多数农民认为购买了农机之后只要短时间内,根据三包书,无论出现任何情况、无论任何零部件都可以得到赔偿。但事实上,《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也有相关说明,对存在人为操作不当原因导致的农机故障,仍然存在赔付困难,另外《拖拉机三包故障表》也并没有把轮胎这一项列入三包范围之内,因而消费者在对农用机械的使用操作过程中,应按照正确的使用方法进行操作,如发生机械故障,对故障原因无法明确的不可自行处置,应保持损坏原状,为日后消费维权提供合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