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消费者反映,某新建小区,一装潢人员与多家业主签订装潢协议,收取一定数量的装潢工程款后,分别于开工后仅仅干了一部分瓦工活后,业主就与装潢人员失去联系,装潢承包人与业主玩起了失踪。业主偶然寻到承包人员时,承包人员总以多种理由推托或不接电话,至使多家业主至今无法实现装潢竣工。
该事情的发生,一是消费者的法律意识淡薄,在签订合同时,未索要对方的合法证件;二是未了解对方是否有固定门点,为日后产生纠纷,便于维权部门能够找到承包责任人,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行维护;三是只图方便,看别人请他装潢了,自己也请他,缺少防备心理。
为此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家庭需要装潢时,应找有固定门店,有资质的装潢公司,以防止日后发生纠纷,便以维护自身的权益。
谢家集区消费者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