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加强区消费维权力量,扩大消费维权队伍,提升消费维权能力,由镜湖区老干部督察组梁钢等8名同志自愿申报,经区消费者协会研究决定,现聘请下列同志为镜湖区消费者协会老干部志愿者:
1.梁 钢 2.杨光荣 3.邵在民 4.童为民 5.王秀芝 6.潘和正 7.刘寿岭 8.朱庆奎
望上述老干部充分运用自己的工作经历和社会知识,大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社会,加快我区经济建设健康有序地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芜湖市镜湖区消费者协会
二0一二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