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遇纠纷 消协来调解
近日,郎溪县消协城关分会成功调解一起购房纠纷,为消费者挽回了购房定金二十余万元。
消费者陈女士于2011年9月向某房产开发公司以定金方式认购了商住房一套,年底在楼房基本完工时,发现认购的商住房与该房产开发公司签订合同时提供的楼盘模型等宣传资料存在较大差异,对楼房实物不满意。就未向房地产公司提供办理按揭的相应资料。房地产公司则认为陈女士虽已签订了购房合同,但按揭资料未如约备齐,已逾期,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双方在自行协商未果的情况下,陈女士来到消协城关分会投诉,要求维权。县消协及城关分会工作人员立即上门进行调查,经过多次调解,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态度,经协商终达成了退定金的调解协议,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经过此次调解,我分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房等需要签订大额的合同时,在知悉合同的全部内容后再签订合同,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也希望房地产开发商在开发销售房屋时,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尽量提供与实物相对应的沙盘等宣传资料,否则容易造成误解,从而影响自已的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