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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节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2012-06-20   来源:鸠江区消费者协会   作者:郑宏年   浏览:3281

 

 端午节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1、消费者最好到大型超市、商场、农产品贸易市场等销售点选购食品,不买无证摊点或摊贩的食品,不买有异色异味或来历不明的食品。

2、选购定型包装的食品注意外包装,看产品说明书的品名、产地、厂址、生产日期、QS标志等标识是否清楚、齐全;外包装是否整洁、有无破损、是否在保质期限内。

3、选购散装食品注意盛放食品的容器或隔离罩上是否有食品名称、厂名厂址、配料表、生产日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等标识,不要购买过期食品。

4、购买粽子等食品时要“一看二闻”。看:粽子表皮包裹的粽叶颜色是否纯正,包裹是否精密、馅料是否细腻,发现有杂质勿食用。购买的粽子应重新蒸煮后再食用。消费者要小心粽子的口味变化,如果尝到粽子馅发酸、发苦或口味不正,不要再食用。

5、外出就餐应选择证照齐全、卫生条件好、卫生设施全、卫生信誉高的餐饮单位。用餐前洗手,注意分辨食品是否变质或有异物;不吃感官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不吃颜色鲜艳的腌制肉类;慎选熟卤菜和凉菜冷食;忌暴饮暴食、过量饮酒、以免引起食物中毒或肠道疾病。

6、如发生食物安全问题时,消费者应保存好购物、消费发票等有关凭证,尽量保留、维护外包装原样,以便能辨识该食品批号或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并及时向当地相关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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