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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不兑现承诺 消协帮忙维权

2012-06-20   来源:巢湖市消协   作者:巢湖市消协   浏览:3816

 

 
商家不兑现承诺    消协帮忙维权
201265日,一位女士和一位年轻的男士带着四位派出所的民警走进消协办公室。消协工作人员经过和民警的简单交流才发现,原来这位女士姓付,其在某商场买了一个炒锅,后发现有质量问题要求商场退货,但商场一直拖延不解决,无奈付女士报警。这位年轻的男士就是商场的客户经理。由于属于消费纠纷,派出所移送到消协处理。
民警走后,付女士情绪仍然十分激动。她诉称:20109月,其在某商场购买某品牌不锈钢炒锅一个,20113月发现锅底出现小孔,遂找到商场要求处理,商场负责处理的工作人员帮其更换了一个相同品牌的炒锅,并承诺若再次出现质量问题,商场可以无条件给其退货,工作人员还在保修卡上签了字。然而今年5月份第二个炒锅的锅底还是出现了小孔并且出现锈斑。找到商场要求退货,商场以在保修卡上签字的工作人员已经离职为由不予退货,并且也不给于任何处理意见。无奈之下付女士报了警。
而商场方面则认为,锅出现小孔系人为使用不当造成,且锅已经使用一年多了,早已超过三包期,商场不能给予退货。
消协工作人员耐心和商场客户经理讲解《消法》中有关经营者义务的规定,并详细分析了《消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商场经理当场给予消费者办理退货。
消费者和商场经理对消协工作人员表示感谢。一场消费纠纷就此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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