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份,六安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和市消协共接受消费者申(投)诉、举报、咨询337件,受理消费者申(投)诉175件,办结156件,办结率89.14%,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6150元;受理举报22件,办结21件,办结率95.45%;受理咨询140件。投诉量与上月、去年同期相比见表一、表二:
本月与上月升降情况对照表(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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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项 目 |
4月份 |
5月份 |
升降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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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投诉 |
申诉(件) |
116 |
175 |
+50.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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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件) |
100 |
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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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率(%) |
86.21 |
89.14 |
+2.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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挽回损失(万元) |
7.4252 |
4.6150 |
-37.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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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举报(件) |
9 |
22 |
+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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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人次) |
99 |
140 |
+4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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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与去年同期升降情况对照表(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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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项目 |
2011年5月 |
2012年5月 |
升降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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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申诉(件) |
175 |
175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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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件) |
138 |
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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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率(%) |
78.86 |
89.14 |
+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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挽回损失(万元) |
3.8475 |
4.6150 |
+1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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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举报(件) |
21 |
22 |
+4.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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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人次) |
185 |
140 |
-24.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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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月份申(投)诉基本情况
本月申(投)诉量与上月相比,增幅达50.86%,与去年同期持平。位居前三位申诉的依次是:家用电子电器类30件(占总投诉量17.14%)、日用百货类21件(占总投诉量12%)、电信服务类16件(占总投诉量9.14%),见表三。
5月份受理申诉类别位居前列分析表(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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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时 间 分 类 |
5月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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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件) |
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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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家用电子电器 |
30 |
1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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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日用百货 |
21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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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电信服务 |
16 |
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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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位申诉总量 |
67 |
3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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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月份申(投)诉的主要特点
(一)本月受理商品消费类申诉111件,较上月增加了8.82%,与去年同比降低了9.02%。
本月商品消费申诉主要集中在家用电子电器类、日用百货类、电信服务类方面,三者申诉量占本月受理商品申诉总量的38.28%。本月家用电子电器类申诉共受理30件,其中以手机质量的申诉依然居高,共有16件。日用百货类中的鞋类申诉最多,共有9件,反映的主要问题集中在质量及服务态度两个方面。
(二)本月受理服务类消费申诉64件,较上月增加了18.52%,与去年同比增加了33.33%。
本月服务消费申诉主要集中在电信服务、互联网服务、公共设施服务方面,三者申诉量占本月受理申诉总量的51.56%。本月电信服务类申诉共受理16件,较上月基本持平,与去年同期也持平,居服务类投诉首位,反映的主要问题有乱收费、网络信号差、服务态度等。
(三)5月份以来,修理服务类申诉频发,一共6件,成为本期申诉热点,占服务申诉总量的9.38%。近期以来家电修理服务申诉呈上升趋势,主要反映在三个方面:1、“三包”卡上的维修地点变更。2、找不到配套零部件。3、不出具维修记录凭证,逃避法律责任。
●消费提示
在此,12315提醒广大消费者,一旦碰上这类事情,消费者可从四个方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根据国家有关“三包”规定,虽然某种品牌某一型号的电器已不再生产,只要该生产企业仍存续经营,消费者在“三包”期内若发现产品的质量问题,可先联系该产品的生产厂家或者其指定的特约维修点进行维修。
2、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规定的“经销商先行负责”原则,不论退市电器的生产厂家是否存续经营,经销商都应当承担退市电器“三包”期限内的售后服务责任。
3、消费者应当索要并保留维修记录凭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
4、消费者在购买电器时,应理性选择主流品牌和有实力的经销商,对低价销售的清仓电器理性对待,以免购买到即将退市的电器。
三、消费维权案例
u 平板“三包”惹争议 工商调解终免费
【案情简介】
【处理过程及结果】工作人员接到申诉后,马上介入此纠纷调解。经办人员通过调查证实,该平板电视机屏幕确实出现花屏,同时品牌售后技术人员也认可是质量问题,只是双方就三包期的起算时间有所争议。于是工作人员向卖场负责人详细讲解国家质检总局
在此,我们提醒广大消费者日后在购买平板电视机时要注意:三包有效期的起始时间是自产品调试结束后计算,而不是传统认为的购买日期。虽然目前这一做法还未在其他产品中广泛推广,但是消费者在购买其他需要等待送货、安装的产品时,不妨多与商家沟通协商,将安装之日作为“三包”有效期的开始时间,尽可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u 买助听器引纠纷 消协调解化矛盾
【案情简介】消
【处理过程及结果】经市消协调解,
同时,市消协提醒消费者:助听器验配是个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消费者在购买助听器之类产品时,要到正规的助听器验配中心或者医院,事先查明自己听力损失的特殊状况,听取专业医生或耳科专家的建议,在专业人士指导下选购、佩戴,谨慎选定与听力损失相匹配的助听器。由于助听器验配、使用特殊性,消费者应与商家约定助听器不匹配时的处理办法,以免引起消费纠纷,造成经济损失。作为商家,在推销产品的时候,应向消费者正确履行告知义务,让消费者完全了解产品的特点和性能,帮助消费者选购到合适满意的产品,彰显经营者应当具有的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
u 水管爆裂 业主获赔
【案情简介】日前,家住市区龙湖山庄小区的
【处理过程及结果】经调查、了解,双方签订的装饰合同未对太阳能管道施工明确约定,装饰公司未提供书面的水电布防图,是否符合装饰标准,是否存在质量瑕疵,双方各执一词,调解工作一时陷入僵局。本着搁置争议,求同存异的原则,消协工作人员组织双方进行多次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装饰
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由于目前装饰行业门槛较低、施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各项规定尚未统一。消费者在寻找装修公司时,一定要保持良好的心态,不要图一时便宜,要找正规的装修公司;慎重签订装修合同,必要时可补充合同;购买装修材料时,要到正规大商家,购买品牌产品,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有保障;要做好科学保养,尽量避免人为破坏。当消费者遇到纠纷时,注意保留证据,尽快到消协或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权益。
u 样品机“顶替”引纠纷 工商维权化矛盾
【案情简介】4月2号,
【处理过程及结果】接到投诉后,12315工作人员立即与商场取得联系,得知
经多次沟通、协调,商场意识到自身的过错,答应给予更换一台新机,并愿意退给张先生600元作为补偿,张先生没有再追究,提出将商场赔偿的600元直接捐献给“希望工程”。24号商场为张先生调换一台新机,“三包”时间重新计算。张先生维权不忘献爱心,他的这一义举,体现了消费者在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构建“和谐”消费新观念的过程中有理、有法、有情,彰显了新时期消费维权新思路,也给一些缺乏诚信的商家上了一堂生动的消费维权课。
四、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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Ø 5月15至16日,省工商局消保处邢云峰处长一行在市局徐德成副局长的陪同下深入霍山县和开发区走访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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