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泾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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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上半年工作小结

2012-06-14   浏览:2133

2012年上半年,泾县消费者协会在县委、县政府、市消协的领导下,在县工商局的指导下,紧紧围绕中消协“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开展了消费教育、投诉受理、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加大投诉调解工作力度,努力提高消费维权工作水平,净化了市场秩序,维护了社会稳定,构建了和谐的消费氛围。现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小结如下:

一、积极做好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提高调解率,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泾县消费者协会2012年上半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47件,成功调解47件,解决率为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0,181.87元,增加赔偿1,822.63元,接待来访咨询780人次。投诉主要是:家用电子电器类10件,占投诉总数的21.3%;服装鞋帽类5件,占投诉总数的10.6%,;食品类6件,占投诉总数的12.8%;房屋及建材类1件,占投诉总数的2.1%;日用商品类7件,占投诉总数的15%;文体用品类1件,占投诉总数的2.1%;交通工具类1件,占投诉总数的2.1%;服务类16件,占投诉总数的34%。

二、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 3·15 ”活动形式多样

1、为了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3月2日县政府召开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办公会议,通过了“3.15”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上下联动、部门协调,做好“3.15”宣传咨询活动。

2、3月8日,县消协召开了由社会各界人事参加的“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座谈会,让社会了解年主题。

3、以工商、消协主线,会同各职能部门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共设点 3 个,提供咨询和服务 400人次,为了营造氛围,县消协组织有关单位制作了20条横幅,并在城区内进行悬挂。利用电信、移动短信平台、城区内的LED电子屏幕向广大群众发送相关宣传标语、口号,宣传“消费与安全”的相关内容。

4、为了做好宣传,县消协与泾县报联手合作,编印了1000份泾县报“3.15”特刊,公布十大维权案例,介绍消费维权知识,于3月14日和15日在全县发放。同时,制作8块展板,在活动现场开展消费维权知识教育。县电视台采编新闻5篇。编印消费者简报三期,以维权案例为主要内容,以案说教;利用泾县消协网站和其他媒体进行宣传。

三、建立消费纠纷诉调衔接机制

为了进一步整合维权资源,加大维权力度,泾县消费者协会、工商局、人民法院三家正式建立消费纠纷诉调衔接机制,把加强审判工作与调解工作的衔接,解决消费纠纷的诉讼途径和调解途径有机结合起来,对依法及时化解消费者权益纠纷将起到积极地作用。现已按该机制处理所受理的投诉,并使2件投诉的调解协议得到人民法院的司法确认。

四、进一步加强消费教育工作 

消费教育是消费维权活动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其目的主要全面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综合素质。县消协紧紧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点面结合,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消费教育。

(一)开展消费者保护知识进企业、进学校的活动。县消协先后在泾县江南药店有限公司、泾县如海贸易有限公司和苏果超市(泾县)有限公司、泾县三小等四单位举办消费知识讲座,使企业员工和学生了解《消法》、《食品安全法》有关知识,提高自身的维权能力和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向消费者传播消费知识,2012年上半年,共在各级媒体上刊播消费信息17篇,其中,国家级2篇;省级1篇;市级11篇。

五、加强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职能,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一)2012年上半年,县消协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泾县分公司和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泾县分公司在收费、公平交易、营销宣传、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服务质量、服务环境、消费教育、消费纠纷争议解决等方面进行了监督评议,促进了企业规范经营。

(二)为了开展消费者对服务行业满意度评价活动,掌握消费者满意度情况,县消协先后分别对县中国人寿、太平洋人寿、平安人寿、泰康人寿、华夏人寿保险等企业在服务态度、服务承诺、异地服务、理赔效率等满意度情况进行了问卷调查,真实反映广大消费者对七家企业的评价。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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