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海阳工商所执法人员的耐心调解下,一起由窗帘消费引发的纠纷终于达成和解。
据了解,5月3日,海阳所接12315平台程先生投诉,其于今年1月份在县城某窗帘店购买了两个窗帘,装好后发现其中一个有较大异味,随后与该店协商解决。店家建议将窗帘晾一段时间再洗洗,程先生按此方法操作后,依然没有消除气味。消费者怀疑该窗帘有质量问题要求退货,在与店家协商不成后,程先生拨打了12315电话。
接投诉后,该所执法人员立即与店家取得联系,核实相关情况。在随后的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始终就该窗帘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存在争议,调解陷入僵局。执法人员告知双方当事人,由于直接无法确定该窗帘异味究竟为何物质且是否对身体有害,需通过专业的检验来鉴定该窗帘的质量问题。同时,执法人员建议双方本着互利互让的态度去化解问题。最终,经过海阳所执法人员的数次耐心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窗帘店老板退给程先生窗帘购货款300元。双方当事人均对工商部门的努力工作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