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六一”国际儿童节的到来,儿童用品也迎来了消费高峰。近日,在接受消费者咨询和受理消费者投诉时发现,涉及儿童消费的咨询投诉有所增加。为保证广大少年儿童度过一个健康、安全的节日,蚌埠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家长,节日期间加强维权意识,把消费安全放在第一位。
一、购买儿童食品做到“两看”
一看“QS”标志。为儿童选购食品要认准“QS”标志。肉制品、乳制品、膨化食品等都是儿童所喜爱的食品,目前,我国已对这些食品实行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进行“QS”管理。
二看保质期、生产日期等。要注意是否具备完整的中文标注的商品名称、厂名、厂址和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等标注清晰的儿童食品。
二、选购玩具做到“两避免”
一是避免购买外形不适宜儿童的玩具。一些玩具棱角过于锋利,易给儿童造成伤害,或者本身具有暴力倾向,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
二是避免购买没有获得3C认证的玩具。选购儿童玩具要查看“3C”认证。目前,我国已对童车、电动玩具、塑胶玩具、金属玩具、弹射玩具、娃娃等6类玩具产品实施“3C”强制性产品认证。购买这些玩具时,应当看清产品是否具备“3C”标志。
三、购买童装要做到“四注意”
一要注意看标签,产品标签包括吊牌和衣服上的耐久标签。吊牌上应有商标、中文厂名、厂址、商品名称、商品执行标准号、商品质量等级、安全技术类别等标志。产品标签内容不全或字迹不清、有涂改现象的儿童服装不要购买。
二要注意闻味道,拿起服装靠近鼻腔,如闻出有霉、石油等怪味,就不要购买;
三要注意装饰物,有塑胶类、金属类、木制品等过多装饰物的儿童服装谨慎购买。
四要注意选色泽,尽量选择浅色、无印花或少印花的纺织品,防止印染过程中的有害物质残留;
四、儿童在游乐场所玩耍时一定要有大人陪伴
儿童在游乐场所玩耍时一定要有大人陪伴,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防范、消除;不要乘坐未标注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的游乐设施;在为儿童选择游乐设施前对孩子进行讲解和提醒;根据孩子的身体状况,选择合适的游乐设施。低龄儿童或有恐高症、心脏病、贫血的儿童,尽量不要使用惊险刺激性较大的游乐设施;在游乐设施运行过程中,不要中途解除防护装置,擅自跳离,或把头、手和脚伸出防护栏外。在游乐设施出现故障时要保持镇定,不要恐慌,及时报警,并听从相关工作人员安排,进行正确救援。
市消协还提醒游乐设施的经营者和管理者,一定要按照相关规定对游乐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要以消费者利益为重,保证所提供的商品及服务安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游乐设施,应及时维修,对有一定危险性的设施应当安装防护装置或者设立警示标志,不能存在侥幸和麻痹心理而造成严重后果。
五、索要并注意保留消费凭证。
购买儿童商品或接受服务时,要注意向商家索要并保存购物凭证,为一旦出现消费纠纷提供维护儿童自身权益的依据。此时,消费者应及时向工商12315、各级消协和其它相关部门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