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东至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当前位置:安徽315>江淮维权>池州市>东至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维权动态

东至县消费者烟花投诉一案再次引起中国消费者报重视

2012-05-28   来源:东至县消协秘书处   作者:汪城东   浏览:2391

 

东至县消费者协会与东流分会、东流工商所联合调解的“燃放烟花炸伤左眼 补偿”一案,被《中国消费者报》20120518期第A版要闻·投诉登载,全文如下:
本报合肥讯(汪城东 金玉龙记者洪敬谱)近日,安徽省东至县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一起因燃放烟花致残的消费纠纷,消费者获得补偿6万元。
  今年1月28日晚,家住东至县东流镇的消费者谢某给儿子举办婚礼,邀请了本村村民王某帮忙。当晚8时,王某在燃放祥旺牌“竹报平安”烟花时,左眼被炸伤,血流不止。随后,王某被送往医院治疗,但未能保住左眼。谢某打电话向东至县消协东流分会投诉。
  消协工作人员受理投诉后,赶到事发现场调查,了解到谢某所购烟花是湖北省一家烟花爆竹公司生产的。由于此纠纷涉及多级经销商,并且生产厂家在外省,给调解工作带来了难度。东流消协分会及时将情况上报至东至县工商局和东至县消协。
  4月中旬,东至县消协将生产厂家、经销公司、消费者和受害人召集在一起进行调解。经过协调,生产厂家同意给予王某一次性补偿6万元。

   http://zxb.ccn.com.cn/shtml/xfzb/20120528/vA4.shtml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