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根据镜湖区消费者协会日常了解的情况,发现了餐饮业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有的餐馆在采购原料、食物时不认真选购,也不做进货台帐;酒店的加工、操作间秩序杂乱、卫生状况差;工作人员不随身佩戴健康证、口罩、帽子等。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有的餐饮企业存在设置最低消费金额的问题,金额之高,令人望而却步,甚至有的商家的散座也设置了最低消费。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消费者有权获得价格合理等公平交易权利,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经营者的这种行为明显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餐位费收费现象仍然存在。餐位费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收取餐位费属于不合理收费。
为此,镜湖区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餐饮服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选择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等证件的餐饮店。另外,要选择环境整洁、信誉度高的餐饮店就餐。
二是就餐时应注意辨别食物颜色和外观是否正常,是否有异物或异味,如发现异常,要立即停止食用。
三是如消费过程中发现有包间费等最低消费限制、餐位费收费等情况,要及时与消协、工商等部门取得联系。
四是就餐后,要索取并留存消费票据等有关凭证。一旦发现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件要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