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怀远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当前位置:安徽315>江淮维权>蚌埠市>怀远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维权动态

地板砖有色差,消协来维权

2012-05-25   来源:怀远县消费者协会   作者:王右正   浏览:3082

 

案情简介:近日,消费者闵女士因装修房屋,在怀远县某瓷砖店购买了100件地板砖,总价8550元,已支付定金2000元整。后发现有地板砖与前期使用的地板砖颜色和质量不符,遂要求该店更换地板砖,但该店老板以地板砖已经使用为由,不予更换。于是气愤的闵女士将该瓷砖店投诉到了怀远县消费者协会。
处理情况:怀远县消协工作人员通过调查了解到,闵女士所反映情况属实,消协工作人员找到经营者,耐心地调解。告诉经营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可以先找供货商,再找厂家共同解决。经过协商,经营者同意调换剩余未铺地板砖,闵女士支付所有余款。双方表示对该结果非常满意,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案例评析:这是一起典型的产品质量问题侵权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此经营者的行为正好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给消费者造成损害。在此,怀远县消协提醒广大经营者,在购进货物时应向供货商索要产品检验合格证等质量检验证明,以免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给消费者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