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泾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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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代办房产证 多收费用引纠纷

2012-05-24   浏览:2108

近日,泾县泾川工商所成功调解一起消费者与房屋中介的纠纷,消费者免受损失760元。

去年,李某通过泾县某房屋中介向张某购买住房一套,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完成交易后,李某委托该中介为其办理过户手续,并预付2900元办理办证事宜费用,几个月后,当消费者去领取房产证时,消费者被告知需要交纳尾款900元,才能将房产证交付给消费者,消费者很疑惑,向中介索取票证时发现有诸多不合理费用,除去自己应交纳140元费用外,其余760元费用涉及卖房者张某与家人之间的过户费用,中介将此费用加至张某,张某认为极不合理,几次三番与中介负责人交涉未果,无奈来到泾川消协分会投诉。

消协工作人员受理投诉并在查看合同、相关票据后立即召集房屋中介负责人调查了解。中介负责人吴某认为在消费者购房时已经将情况告知消费者,而消费者只愿意承担国家政策规定的过户费用,其余不合理部分不愿意承担。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经过消协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才心平气和地坐在一起协商解决此事。最后双方达成一致:消费者将剩余140元尾款支付给中介,其余760元费用由中介与卖方承担,中介当场将办理好的房产证交给消费者,消费者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一场因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引起的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邹武  卫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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