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庐江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当前位置:安徽315>江淮维权>合肥市>庐江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费警示

儿童玩具消费警示

2012-05-23   来源:庐江县消协   作者:庐江县消协   浏览:3631

 

六一儿童节将至,各种儿童玩具日益畅销,但市场上的玩具质量良莠不齐,广大儿童家长在为孩子选购玩具时应注意:
首先,要把安全放在最重要的位置考虑,要到信誉好的商场购买商标、厂名、厂址、主要成分等标示的产品,尤其是毛绒玩具,要细闻细看,避免填充物有异味。
其次,要购买适合孩子年龄段的玩具。不同年龄段的玩具有不同的安全标准,要根据儿童的实际年龄段购买相应的玩具。一些玩具因性能、尺寸和特征等不适合3岁以下儿童,这类玩具一般附加“不适合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安全标志,并说明如果被3岁以下儿童使用可能会有的危险。
再次,购买某些塑料或金属玩具要摸一摸硬质玩具上有无可能刺伤、划伤儿童皮肤的危险锐利的尖端和边缘,玩具的运动部件之间的间隙等是否会夹伤儿童的手指。
最后,在购买后,应仔细阅读玩具的警示说明、使用说明,并且要索取并妥善保管好购货凭证,在遇到纠纷时,便于维权。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