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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消费者协会2012年8号消费警示老年人购买保健品需谨慎

2012-05-22   作者:蚌埠市消费者协会:李洁   浏览:2957

    近日,蚌埠市消费者协会连续接到投诉,一些老年人参加所谓的“免费保健讲座”听信虚假宣传和“培训洗脑”而受骗上当。市消费者协会经过调查发现,当前不法经营者向消费者销售保健品常用的几种手段有:

一是伪造虚假批号,伪造生产企业。

二是捏造虚假产品功能,夸大产品功效,妄称可以包治百病,比药品还有效。

三是发放宣传单揽客使用游击战术销售,上门联络感情。

四是以小恩小惠发赠品、送礼品(听一次课发送四个鸡蛋或两把挂面)等手段引诱欺骗消费者。

五是一些经营者通过开展义诊咨询、健康教育讲座等活动,以所谓的“专家”现场进行游说,使一些老年人上当受骗。

六是拉虎皮做大旗,利用电脑制作的所谓国家领导人视察某某单位,利用地方领导或地方有影响力的退休老干部作为后盾,用明星照片做广告欺骗消费者。

七是雇佣职业托儿,制造热销气氛,诱导不明消费者非理性消费。

    这些所谓的“免费保健讲座、专家讲座”只不过是一些江湖游医,他们抓住当今老年人有一定的经济基础,渴望晚年身体健康、长寿的普遍心理,以免费为老年人服务为借口,以骗取老年人手中的钱财为目的,打着所谓的“专家”、“教授”蒙骗老年人,甚至将保健品和保健食品冒用药品,大肆宣传其功效,等受骗老人发现无效或不良效果时,却人走房空、或万般抵赖不于消费者者腿货或者就推脱一切责任和刁难消费者。这些行骗者往往无任何正当的手续,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给消费者维权和职能部门的查处都带来很大的难度。在此,蚌埠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希望健康的老年人,在购买保健品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要看标志和批准文号。保健食品的标志为天蓝色专用标志,与批准文号上下排列或并列。国产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是“国食健字G+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或“卫食健字(年份号)第(顺序)号,进口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是“国食健字J+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 或“卫食健进字(年份号)第(顺序)号。消费者可以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查询保健食品的许可信息。
    二是要注意产品的适宜人群和不宜人群。保健食品只适宜特定人群调节机体功能时食用,因此要详细查看产品标签和说明书,看看自己是不是该产品的“适宜人群”,或者是不是某些产品在标签和说明书上标注的“不适宜人群”。

    三是要正确对待广告宣传。目前允许广告宣传的保健功能仅限国家批准的27种。市面上销售的部分保健食品虽经国家批准生产,但其宣传内容超越国家批准的范围,在外包装、说明书、广告中擅自夸大保健功能,或暗示产品具有治疗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的作用,使用“最高”“最新”“最先进”等绝对化用语等,均属国家明令禁止的违规行为。人群中机体间的差异很大,选购产品时,不要相信广告里的绝对化用语,不要轻信名人或普通消费者的现身说法,也不要轻信药店、商场、超市里“穿白大褂”的所谓专家的夸大宣传,盲目从众很可能会导致选购错误和上当。
    四是要学会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购买保健食品时一般应在正规的超市、药店购买,对通过举办健康讲座、会议营销等方式销售的保健食品千万要谨慎购买。购买时应向商家索要发票,并在发票上注明所购保健食品的名称及批号。这样,一旦发现假冒劣质保健食品,执法部门就有据可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保健品不是药品,不能相信保健品所谓的“疗效”,如需治疗疾病应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药物或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保健食品代替药品,只能延误治疗时间,加重病情。在此,希望广大老年朋友,保持良好的心态和规律的生活习惯,适当的体育锻炼,定期的体检,有病及时到医院治疗,达到晚年身心健康。

    蚌埠市消费者协会还是要郑重提醒中老年群体消费者那句老话:想健康,多锻炼;真有病,到医院;千万不要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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