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工商消字【2012】87号《关于2012年度对有线电视、通讯服务等公共服务行业开展消费者评议活动的通知》、以及宿工商消字【2012】88号文件精神。切实高效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协会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职能作用,全面促进公用服务行业转变思想观念,更新服务意识,完善自律机制,督促公共服务行业依法,守法经营,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县消协精心组织,认真准备此次评议活动。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为了开展好此次评议工作,县消协领导高度重视,县消协与县工商局联合成立评议领导小组,评议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县工商局各股室、县消协负责人为成员。成立了分工具体。责任明确的组织机构,强化了对消费评议活动的组织领导。
二、认真学习,制定方案。为了更加全面,细致做好此次评议工作,我县组织评议领导小组成员、及县消协全体工作人员,真学习了省市文件精神,并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制定了我县评议活动方案,方案明确了活动的意义,目的和具体内容及评议活动的方法步骤。
三、广泛动员,加强宣传。为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加评议,认真实施好次评议活动,我县消协通过网站发布评议公告,组织部分调查员,进入社区,人流集中的经营场所发放评议公告宣传单页,并组织各消协分会工作人员。在各分会张贴公告,发放宣传单页,力争使此次评议活动家喻户晓,人人参与,营造此次评议活动浓厚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