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江区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办公室工作职责
第一条 负责办理弋江区人民法院诉调对接领导小组和弋江区工商分局、弋江区消费者协会诉调对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第二条 负责协调办理区直相关部门消费纠纷诉调对接相关工作;
第三条 负责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和特殊情况下召开临时联席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
第四条 负责指导有关乡、镇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办公室的业务工作;
第五条 负责维护消费纠纷巡回法庭的日常维护工作;
第六条 负责有关消费纠纷诉调按键的具体指导、组织、协调和了、开庭准备及保障工作;
第七条 完成弋江区人民法院诉调对接领导小组和弋江区工商分局、弋江区消费者协会诉调对接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工作
弋江区消费者协会
201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