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滁州市消协接到消费者来电:反映其在超市内购买的某品牌纸巾包装里有一张刮奖卡,刮开一看中了二等奖19.8万元,且仅有五个名额!消费者对此有点怀疑,但又怕错过中奖的机会,所以向市消协咨询。
据统计,仅四月份,市消协接到类似中奖信息咨询电话就达6个,其中消费者买纸巾刮奖中二等奖的有5个!消费者多是在购买如纸巾、口香糖等日用消费品时遇到刮奖卡,如与对方联系,对方总是以交纳个人所得税、公证费或邮寄费等名义要求消费者预先支付相关费用。为此,滁州市消费者协会发布2012年第三号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谨防消费中奖诈骗。
一、“天上不会掉馅饼”。在购买纸巾、口香糖等日用消费品或其他任何消费品时,凡是发现中奖信息或广告的,都要保持警惕。消费者可以向商场或致电有关公司咨询或在网站上搜索查询验证。
二、正常的中奖活动不会要求消费者事先预交相关费用。以交纳个人所得税、公证费或邮寄费等名义要求消费者预先支付相关费用的都是骗局。如果是现金中奖,则需要交纳的费用完全可以从中奖的数额中扣除;如果是实物中奖,应在办理兑奖手续后才交纳相关费用。
三、合法的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超过五千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规定,“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超过五千元”,违反此规定的都属于违法行为。当然,并不是中奖数额小于五千元的都是合法的,仍然需要保持警惕。
四、面对中奖,注意保密个人信息。部分消费者“中奖”后,怀着好奇心理与对方取得联系,稍有不慎就把个人信息泄露出去。虽然财产没有受到损失,但泄露出去的如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很容易被骗子挪作他用,给自己带来了隐患。
如消费者因中奖而上当受骗,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司法途径挽回损失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