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以其轻便、快捷的特点成为近年来我县群众青睐的交通工具,但是随着电动车消费市场的不断拓展,使用量的增加,相应的质量问题和使用问题不断暴露,消费投诉也日趋增多,电动车选购问题困扰了消费者。
为让广大消费者买到更称心如意的电动车,减少消费纠纷,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凤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选购和使用电动车注意以下几方面:
一是要货比三家,试骑体验电动车性能,尽量选择信誉好、规模大的经营者和知名品牌电动车。
二是购买后要将电动车的电机号和电池型号等项目在发票上填写清楚。如果发生质量问题,在维修时也一定要求维修人员认真填写维修记录。还要注意询问电动车生产日期,尤其是电池的生产日期。最后还要保管好相关凭据,以便万一出现质量问题,可以在维修、维权时使用。
三是购车时,先要求商家出示产品检验合格报告,要注意看相关的技术参数和国家颁布的生产许可证,注意车架、电机、控制电器、电池等配置,如果购买了超标电动自行车,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举报。在购买电动车时最好购买有厂家投保的产品,万一丢失,也可索赔。
四是电动自行车不属于“三包”产品,而且电动车各生产厂家的“三包”规定在条款、格式、内容、期限方面也不尽相同,“三包”期限计算方法上也不统一,应特别关注和查看厂家的保修年限和售后服务,以确保最大限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