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是县文化局的离休干部,今年已年过八旬,孩子都在外地工作,只有老伴陪在身边。4月20日,老人在电视上看到一个名为“新智慧电脑手机”的购物广告,该广告宣称此手机拨打长途电话只需2分钱一分钟,而且功能齐全、价格实惠,还具有3D功能。老人被广告吸引,遂拨打了电视下方的电话,订购了一部手机。4月30日,老人收到了经销商寄来的手机,打开包装一看,手机做工极其粗糙,插入SIM卡后根本无法拨打电话,电池也无法冲进电。与经销商联系要求退货,经销商却以各种理由不愿退货,最后只同意换货。老人无法,只好拨打了县消协的投诉电话。
工作人员接完电话后,考虑到老人行动不便,一下班就前往老人家中了解情况,经过对手机现场检查,证实老人反映情况属实。第二天,就与经销商取得联系,由于电视购物普遍存在虚假宣传,经销商对其电话、地址等各种信息都高度保密。消协工作人员在表明身份后,秉承锲而不舍的精神,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六条和《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与售后人员摆事实、讲道理,经过几天的持续沟通,最终使经销商由最初只同意换货,到同意退还手机款(不含运费),到愿意退还所有款项并承担退手机时的运费。在征得老人同意后,县消协将手机邮寄给了经销商,最终5月8日,工作人员将经销商退还的358元交到了老人手上,老人深感欣慰。
县消协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目前电视购物普遍存在虚假宣传的现象,希望广大消费者擦亮眼眸、辨识购买。对于货到付款的产品,需当场检查,如果发现产品名不符实,可拒绝付款。如果确实购买到假冒产品,可到当地工商部门或消协组织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