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镜湖工商所于4月26日下午举办了旨在辖区内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法律法规培训会,增强食品经营户对《食品安全法》的了解,提高食品经营户的法律意识。
培训会邀请了市消费者投诉维权中心主任、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李光萍、市工商局食品科刘国堂科长以及镜湖街道办事处周舢副主任到会到会授课指导 。
培训会上由市工商局食品科刘国堂科长阐述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对《食品安全法》的内容进行了逐条的讲解,并详细说明了《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市消费者投诉维权中心主任、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李光萍针对近年来关于食品消费投诉的典型案例向参会人员进行剖析,希望食品经营户以此为戒,杜绝此类投诉的发生。最后镜湖工商所要求食品经营户在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时,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严把进货质量关,建立健全严格的食品进、销货台帐制度,加强内容管理。
通过学习,食品经营户感到自身责任重大,表示今后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为消费者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食品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