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30日上午,市民吴女士将一件九成新的某品牌全羊毛西服交予位于清溪东路的汤米洗衣店干洗,两位店员很谨慎仔细地检查了送洗的衣物,没有发现有破损迹象,出具了收据。但5月2日下午吴女士接到汤米洗衣店的电话,被告知裤子有破洞。随即吴女士赶到洗衣店,发现西裤后臀部有一处1.5厘米的明显裂缝,但汤米洗衣店拒不承认西裤在店内破损的事实,以有店堂告示为由拒不承担赔偿责任。遂投诉至市消协。
市消协接到投诉后,于5月7日到位于清溪东路的汤米洗衣总店进行调查,发现该店内的一处“敬告顾客”的店堂告示,该告示多处涉嫌不平等条款,如第三条:本店前台接收衣物只是第一道工序,衣物在洗涤前检查发现衣物或洗涤后出现某种不良情况,我们将把专业分析意见及时反馈给您,若您同意洗涤,请签名确认,否则将衣物和洗涤款退还给您,不便之处敬请谅解。我们认为消费者将衣物交由洗衣店后,衣物破损、洗坏的风险也随之转移到经营者这方面,经营者以店堂告示的形式设置二次检查,将洗涤衣物的风险转嫁到消费者身上,这种做法明显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违反了权利义务对等和公平合理原则,涉嫌霸王条款。合肥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遭遇此类消费纠纷时请及时维权,向工商部门申诉或向消协投诉,坚决抵制霸王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