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物价局关于理顺城市客运出租车运价
方案听证会公告
(第1号)
为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社会各界的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安徽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市物价局拟于近期召开“合肥市理顺城市客运出租车运价方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会参加人24名。其中:消费者10名;经营者(出租车驾驶员2名、出租车企业1名)3名;与本听证项目有关的利益相关方(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1名;相关领域专家学者3名;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2名;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法制办、市消协各1名)5名。
本次听证会将在我市辖区范围内公开征集10名消费者作为听证会参加人。有意参加者可于2012年5月4日(星期五)至5月10日(星期四)(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合肥市消费者协会(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216号1楼,联系电话:2655401)报名。报名结束后,将在报名的消费者中随机抽取产生听证会消费者的参加人名单,届时我局将邀请公证部门现场监督。
与本听证项目有关的利益相关方参加人由我局委托行业组织、政府主管部门推荐。
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政府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参加人由我局发函聘请。
二、消费者参加人的报名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居住在我市辖区范围内;
(三)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
(四)热心公益,有较强的责任心,并能亲自全程参加听证会。
三、旁听人员名额、报名办法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旁听人员5名。凡有意参加者可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合肥市消费者协会报名(报名时间、地址及联系方式同消费者参加人)。旁听人员产生将邀请公证部门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
四、新闻媒体报名办法
需到听证会现场采访的新闻媒体请于2012年5月4日至5月10日,其中,省及省以上新闻媒体(含网媒)到市外宣办报名(合肥市政务中心A区23楼,联系人:李东,联系电话:3537512);市级新闻媒体(含网媒)到合肥市物价局综合法规处报名(合肥市政务中心三区A楼508室,联系人:潘华,联系电话:3537588),根据法定规则领取采访证,届时持证进入会场。
合肥市物价局
二○一二年五月三日
关于理顺城市客运出租车运价听证会
有关问题的解读
我局将于近期召开关于理顺城市客运出租车运价听证会,为正确理解听证会有关内容,我们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解读如下:
问题一:为什么要开展价格听证
价格听证制度作为一项程序性制度,是《价格法》规定的,规范政府制定价格听证行为,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保障公民知情权,实现政务公开的要求。
价格听证制度的实质,就是要把涨价的原因、涨价的幅度、涨价的影响展示给广大人民群众看,征求经营者、消费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对制定价格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同时,也为政府定价机关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提供一个程序化、法制化的渠道。
问题二:什么是价格听证会
政府制定价格听证,是指定价机关依法制定(含调整)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过程中,由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采取听证会形式,征求经营者、消费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对制定价格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的活动。
听证会不是定调价“决策会”,因而作为“听证会参加人”的消费者不直接参与定调价决策。政府定价的程序一般有价格(成本)调查、听取社会意见、成本监审、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定价听证、集体审议、作出定价决定、发布公告等。听证会仅仅是其中一个程序,其主要功能是征求上述各方面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与建议,对制定价格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并不作出是否调价、调价多少的决定。定价机关要同等尊重上述各方面听证会参加人员的意见与建议,包括多数意见和少数意见,并根据其意见是否合理可行决定是否采纳,而不是以人数多寡作为是否调价的决策依据。
问题三:哪些定调价需要听证
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在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时,应当实行定价听证。具体的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确定并公布定价听证目录。
问题四:听证会参加人的构成及产生方式
根据《安徽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听证会参加人由下列人员构成:消费者;经营者;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听证会的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
听证会参加人中的消费者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也可以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委托消费者组织或者其他群众组织推荐;经营者、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也可以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委托行业组织、政府主管部门推荐;专家、学者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聘请;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由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需要聘请,也可以委托相关机关、部门和组织推荐。
问题五:听证会参加人的确定
此次关于理顺城市客运出租车运价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的产生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的方式,其他听证会参加人采取聘请或由行业组织、相关部门推荐的方式。
此次听证会人员构成,共设听证会参加人24名。其中:消费者10名(消费者人数不得少于听证会参加人总数的五分之二);经营者3名(其中出租车驾驶员2名,出租车企业1名);利益相关方1名,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专家、学者3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有关部门代表5名(市建委、市法制办、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消协各1名)。
消费者参加人的报名条件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户籍在本市范围内;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热心公益,有较强的责任心,并能亲自全程参加听证会。
另外,本次听证会还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旁听人员5名。凡有意参加者可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合肥市消费者协会报名。旁听人员也将通过公证部门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
我们对消费者参加人和旁听人实行公开征集、公开摇号,并在社会和媒体的监督下进行以上工作,就是为了确保价格听证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也是为了有利于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对我们的工作进行有效监督。
问题六:听证会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
听证会参加人可以向有关经营者、行业组织、政府主管部门了解与听证事项相关的情况;对制定价格的可行性、必要性以及定价听证方案发表意见;审阅听证笔录;定价听证会赋予的其他权利。
同时听证会参加人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不得委托他人参加;遵守听证会纪律,按照听证会规定程序陈述意见;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以及定价听证会规定的其他义务。
问题七:听证会怎样更加公开、透明
价格听证制度改进的方向就是进一步加大公开、透明的程度,便利社会各界的监督。
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的遴选,依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关于“消费者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的规定,事先通过政府网站、媒体以及小区内LED电子显示屏向社会广泛公告,并通过现场摇号、随机选取,增强公信力。摇号活动由价格主管部门组织,并邀请新闻媒体组织现场参与和监督,同时邀请公证人员进行公证。
听证方案除了公布给听证会参加人外,还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小区等公共场所的LED电子显示屏等途径向社会公开,最大范围的听取市民的意见和建议;听证会的召开邀请新闻媒体全程进行新闻报道,在更大范围内公开听证事项,让不能到现场的社会公众也能在第一时间了解听证会的进程。
价格听证会制度实施来,为我国公共行政决策的民主化进程发挥了积极作用,我们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这一制度,做到更加公开透明,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从而保障定调价方案更加科学合理。
合肥市物价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