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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南工商、消协向“霸王条款”合同宣战

2012-05-03   来源:原创   作者:杨光辉   浏览:2063

 

阜南工商、消协向“霸王条款”合同宣战
为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合同监管职能作用和消费者协会社会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遏制消费领域“霸王条款”现象,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规范、和谐的市场消费环境,阜南县工商局、消协决定即日起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
据介绍,当前有一些合同格式条款提供者利用格式条款不与对方协商、重复使用等特点,将自己的意思强加给作为弱势一方的消费者,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包括供水、供电、供暖、供气、通信服务、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中介服务、金融服务、房地产交易、装饰装修、物业管理、汽车销售及维修、旅游、餐饮、美容美发、健身以及大型商场和超市在内的诸多行业,如果利用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宣告“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排除消费者的权利”等都属于违法行为,均在专项整治活动范围之内,即日起将接受工商部门的严查。
专项整治行动中,将实行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督促、引导当事人依法订立并履行合同,全面提升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同意识及维权意识。工商机关还将针对消费者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热点领域,深入调研,论证,制定一批合同示范文本。                ( 杨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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