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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日期和消费者“躲猫猫”

2012-05-03   来源:歙县消费者协会   作者:路磊   浏览:4149

日前,歙县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消费者购买的食品标识不符合规定的投诉。消费者吴某在某大型超市购买了几罐进口饮料,但是在饮料罐体上却找不到中文标识的生产日期,只有国外食品常用的EXP日期,让不懂英文的消费者有些看不懂,本想退回这些饮料,但超市却表示没有质量问题不能给予退换。消费者遂投诉至消费者协会要求帮助。歙县消费者协会根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与超市进行协商,超市最终同意退回饮料并赔偿消费者相关费用共700余元。

歙县消费者协会据此情况,在全县各大超市向消费者进行了走访,不少消费者都提出了相关问题,一是进口食品生产日期标注不规范,难免让人心生疑惑,对于那些食品生产日期标注不清楚或难找的,消费者通常不会选购,因为这让消费者对食品本身的质量也多少有点怀疑。二在超市买食品,大多数消费者都会查看生产日期,但是这些生产日期标注的位置则是五花八门,要找到这些生产日期,消费者还真需要费一番苦心,像岁数稍大或是眼神不太好的老人要去发现生产日期就更是费时又费力。三是食品生产日期本身的印刷方式也各不相同。许多食品的生产日期印刷字体小,油墨不清晰且易脱落,等到了消费者手上有些只剩下浅浅的印痕,不仅难寻找还很难辨识。大多数消费者则表示,希望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对生产日期的印制方式和位置最好也有相关规定,不要再让生产日期和消费者“躲猫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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