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凤台县城关镇的孙女士于3月15日到某保险公司凤台分公司领取五年到期的保险本金、利息及分红,却被告知是终身险,不能提取资金。孙女士被弄的一头雾水,五年前保险公司代理人推销时明明说的是五年到期还本、付息并分红,怎么会变成了终身的呢。随后孙女士多次与保险公司交涉,未果,于3月20日到县消协投诉。
根据孙女士的陈述,2007年,具有世交关系的某保险公司代理人王女士上门推销保险业务,每年缴纳五千元,五年到期后一次性领取本金、利息及分红。在其多次上门的推销下,碍于情面,就为在外地上学的女儿购买了此保险。因为关系较熟,一切手续均由王女士代办。孙女士在存入第一年的五千元保险金后,代理人王女士拿来合同,让孙女士代其女儿签字,而王女士本人的签字则由王女士代签,孙女士由于相信王女士始终未看合同的内容。
保险公司经理在听了孙女士陈述后承诺,若代理人确存在违规操作,做不真实陈述,愿意给予孙女士补偿,但代理人王女士已辞职,无法证实其真实性,而且公司有电话回访记录,询问客户是否了解合同,当时王女士也未提任何异议。
县消协听取了双方陈述并调查后认为,合同确非孙女士笔迹,代理人王女士作为保险公司的前员工,其行为造成的后果保险公司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经消协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保险公司本着信誉第一的宗旨,为客户服务的理念退还本金二万五千元,并补偿二千元。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要详细阅读合同内容,不可轻信口头之言,对保险公司的电话回访不可敷衍了事,要认真核对。根据相关规定多数一年期以上的保险产品有十日的“犹豫期”,即在收到合同并书面签字起的十日内,可以无条件解除合同,保费全部退还,所以如非自己所要险种,应及时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