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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内存有虚假 消协协助得更换

2012-04-23   作者:南陵县消协   浏览:4351

 

2012年4月18日,消费者周先生在南陵县某手机大卖场购买了一款TCL手机,售价2900元,当时店员称该机内存为2G,周先生回家一看,手机内存只有158MB,周先生当时气坏了,立即赶到店里要求退货,店方坚决不同意。后来,周先生又几次与店方联系退货终未果。4月20日,周先生来消协寻求帮助。
消协受理了该投诉,经与店方负责人联系,负责人同意周先生的说法,但不同意退货要求。消协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第十九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之规定进行了调解。最终,店方为周先生更换一款价值2600元的华为手机,余下300元一并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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